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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庇护
美国移民法建立了一套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的措施。一个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才有申请庇护的资格:他是美国移民法意义上的难民,移民局会做出有利于他的决定, 并且没有其他使移民局拒绝他庇护的因素。难民是指那些由于他们的种族, 宗教, 国籍, 及属于某社会团体或持有某种政治观点而惧怕遭迫害的人。 根据移民法规定,如果一个人曾屈服于强制性的人口控制, 譬如绝育或强制堕胎, 或因没有执行其类似措施而遭迫害, 那么此人就是因为他的政治观点而遭迫害。一个寻求政治庇护的人,除有限的几个例外,必须在进入美国一年内提出庇护申请。
对于庇护申请者,要证明有遭迫害的恐惧是很难的一件事。要证明他是难民, 此人必须证明他是由于他的种族, 宗教, 国籍, 及属于某社会团体或持某种政治观点曾经遭到迫害。一般来说,申请人为了避难而逃离他的国家,很少有遭迫害的实据。有时,他的证词也许是唯一的证据。成功地证实他的申请,他本人可信度尤其重要,移民局制定了一套全面审查可信度的措施。通常来说,如果没有什么证据证明申请人的证词是假的,他的证词将被认为是真实的。在审查申请人可信度过程中,他本人的举止言行是很重要的因素。
被获准政治庇护的人可以申请他的妻子和孩子来美国。但是,夫妻关系必须在他的政治庇护申请之前就存在,孩子的年龄必须在21岁以下。为妻子,孩子的申请必须在庇护申请被批准二年内提出。 从庇护被批准之日起,他在美国逗留一年以上,就可申请在美国的永久居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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